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研究生助管工作和辅导员助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字体:

校内各部门、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我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启动2016-2017学年校内研究生助管和辅导员助理岗位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报酬及设置原则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助管岗位报酬标准为15元/小时。每月原则上总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月工资不超过600元。聘用期限为2016年9月底至2017年9月底(寒暑假原则上不安排加班)。

1.面向学院设置的岗位

每个学院设置辅导员助理岗位和助管岗位,辅导员助理岗位数根据各学院辅导员人数按3:1的比例设置,助管岗位每个学院可最多设置3个,具体分工由学院党委(总支)决定。各学院具体岗位数如下表。 

学院

助理辅导员岗位数

助管岗位数

管理学院

3

3

旅游学院

2

3

财会学院

3

3

统计学院

3

3

经济学院

3

3

金融学院

3

3

食品学院

3

3

环境学院

2

3

信电学院

2

3

信息学院

3

3

法学院

3

3

人文学院

2

3

公管学院

3

3

外国语学院

2

3

东语学院

1

3

艺术学院

2

3

马克思学院

1

2

合计

41

50


2. 面向校级职能部门设置的助管岗位

每个校级职能部门原则上限申报2个助管岗位。

二、岗位申报与招聘流程

1.岗位申报流程

有需要设置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辅导员助理岗位不需要填写)的学院和部门请填写《浙江工商大学校内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见附件),经学院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9月19日15:00前报送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综合大楼1040室),并请同时发送申请表电子版到邮箱:jiongqi@zjgsu.edu.cn,电话:28877238,联系人:陈炯奇。

2.岗位招聘流程

各学院辅导员助理岗位和助管岗位的招聘程序和最终人选由各学院党委(总支)自主确定。

各部门的岗位招聘流程如下:

(1)研工部将对各部门申报岗位情况进行汇总、审核后,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

(2)研工部组织初选,对报名研究生进行第一轮选拔,并将初选后的名单反馈给各招聘部门;

(3)各部门独立组织第二轮选拔,确定最终录用名单,并报研工部备案。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和各学院原聘用的研究生工作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30日。

2.部门如有意聘用原有研究生,部门需重新申报岗位且该同学亦需参加统一招聘。

3.请各学院和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本学院或部门岗位的管理与考核,并请各学院、部门的岗位联络员加入“商大研究生助管工作群”,群号为:318970384,以便及时沟通交流。

4.研究生助管津贴的金额由用人部门在每月25日前按要求报送至研工部,过期不再补发。

附件: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  附件:研究生助管岗位申报表

 

党委研工部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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