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毕业生:
根据《浙江工商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浙商大财[2009]221号)规定,我校对学生学费采取按学年预收,毕业时清算的方式,在学生毕业离校前根据实际修读的学分总数进行清算。现将学费清算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学分数据,计财处已将学费清算数据计算完毕,退费清单详见附件。
2. 根据学费清算结果,学生多缴的学费,将在学生离校时统一退还到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内,请涉及退费的同学务必保证本人的工商银行卡可以正常使用;如因换卡等原因需要变更卡号的同学,请在6月8日前到综合楼226室进行登记。
联系方式:教务处:夏 寒,联系电话:28877225
计财处:许文瑾,联系电话:28877308
特此通知,请学院协助通知到相关毕业生。
教务处 计财处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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