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的精神,由浙江省教育厅主办的浙江省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计划于2015年7月举行,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学校决定举办浙江工商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浙江省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赛,并参照A类学科竞赛进行管理。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工作,专人负责,积极动员学生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10日。
2.登录校教务处→左边快速通道下面的竞赛&创新活动网(或直接进入网站,网址:http://10.11.107.15/),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学生登录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登陆后必须修改密码)→点登录→选择竞赛入口→在竞赛列表中选择“浙江工商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入报名,填写并上传“浙江工商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一)。
请务必按照规定时间报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五、比赛方式和工作计划
1.校内初赛(7月11-18日)
文本评审,选拔不超过16支创新创业团队参加校内决赛。
2.校内决赛(暂定7月20日)
现场答辩、评比。
3.根据省赛名额分配,推荐参加省赛(7月21-30日)
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完成报名。
六、奖项设置
校内选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根据参赛总队数确定获奖队数的比例;获奖团队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七、联系方式
校内选拔赛办公室:综合楼1206室
联系人:创业学院 陈老师 28008706
教务处 高老师 28877227
教务处、创业学院、团委
2015年6月26日
附件一: 浙江工商大学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表
附件二: :《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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