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0-01-20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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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第一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增强质量意识,进一步落实教学工作在高等教育中的中心地位,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推动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教育部、省教委组织开展了评选表彰全国、省级普通高校优秀教务处活动。经教育部批准,浙江大学教务处、杭州商学院教务处、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浙江师范大学教务处、宁波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等5所普通高校教务处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务处”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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