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获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

发布日期:2001-02-14   字体: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自2001年起,可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此项工作拓宽了我院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方式,使我院研究生教育在目前全日制学习的基础上增加了在职人员不脱产学习、攻读硕士学位的新途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的开展将大大增强我院在培养高层次人才方面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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