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法学院列为全国13家律考培训规范单位之一

发布日期:2001-04-23   字体:

为规范律考考前培训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经司法部授权,中华律师协会于日前认定、公布了首批13家“律考培训规范单位”名单,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培训中心、华东政法学院、吉林大学、杭州商学院等13家单位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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