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总结并征集中丹(麦)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1-12-28   字体:

学校各部门: 欲申报者请在2002年1月20日前,将初报材料(项目建议书的中、英文件,一式三份)送交科技处审定,并商定正式材料上报事宜(详见http://kyc.hzic.edu.cn)。 科技处 200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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