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我校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发布日期:2002-01-14   字体:

日前,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在我校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分析工(化学检验工)、化工仪表维修工、化工检修钳工、制冷工、计算机绘图员。鉴定等级: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鉴定范围:全省。 (化工学校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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