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实行学生专业导师制度

发布日期:2003-11-12   字体: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和学生教育管理的需要,我校从2003级学生开始实行年级辅导员制。在这种新的学生管理模式下,为把教书育人落到实处,激发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营造考研氛围并提高学生的考研水平,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理念,增强他们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工商管理学院实行了“学生专业导师制”, 以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 实施“学生专业导师制”是工商管理学院深化教育改革,注重培养学生应用能力,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能力,增强工商管理学院学生在人才市场的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专业导师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既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学术水平,又有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的教师操作。专业导师从一年级开始配备,同专业的每2-3个班级配备一名专业导师。 专业导师的职责是为学生的成才服务,为培养人才的大局贡献。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专业导师将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引导学生了解专业、热爱专业,适应学习环境、掌握学习方法、明确学习目标,在学生中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专业导师每学年给所指导的班级做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并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给予针对性的指导。 专业导师每学年考评一次。导师能够关心班级的学风建设,每学期不少于一次专题报告,认真答复学生提出的问题,考评即为称职。优秀专业导师每一届评选一次,对优秀专业导师给予额外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工商管理学院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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