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被列为浙江省物价局收费验审免检单位

发布日期:2005-03-11   字体:

日前,经浙江省物价局审核批准,我校被列为浙江省高校2004年度收费验审免检单位。这是我校自2003年后再次被列为省物价局收费验审免检单位,这是省物价局对我校收费工作所取得成绩的再次肯定。 2004年,我校高度重视收费工作,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收费政策,加大收费项目的清理力度,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建立和完善学生助学体系,规范收费行为,并作为浙江省高校的唯一代表,接受了由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组织的全国教育收费大检查和浙江省物价局的复查,均受到了较好的评价。 (财务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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