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0名教师被批准为省“新世纪 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发布日期:2006-01-24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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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贸委和省科协联合发文(浙人专〔2005〕324号),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核批准我校李靖华副教授、李义超副教授、竺素娥教授、顾青副研究员、厉小军副教授、韩永学教授、施建祥教授、刘海生副教授、王向阳教授、王勋副教授、赵英军教授、王炳兴教授、罗文燕教授、张新波教授、王丽梅副教授、俞毅教授、龚小庆教授、马贵翔教授、陈添丁副教授、朱鹏飞博士、倪树高副教授、赵恒副教授、王艳教授、许振伟博士、陈明瑶教授、何志刚教授、陈钰芬副教授、李济吾教授、陈子侠教授、贾爱武教授等30名教师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开展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的选拔培养工作,是浙江省深入实施“新世纪151人才工程”,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培养力度,加速培养造就年轻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一个新的重要举措。
(人事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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