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法学会荣膺“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6-03-31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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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发文(中青联发〔2006〕6号),表彰了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及标兵,我校法学会荣膺“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荣誉称号,成为今年我省获此殊荣的两个社团之一,也是我校第一个获此荣誉的社团。
我校法学会自1994年成立以来,以“繁荣校园文化,弘扬法学精神”为己任,坚持“团结、热情、务实、创新”的基本工作作风,在法学院专业指导教师的支持下,针对社团性质多次组织开展法律诊所、模拟法庭、少管所帮教、法律咨询、法院旁听、法律沙龙、学术讲座等活动,并积极参与各电台、电视台相关法制节目的录制,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浙江电视台、《浙江法制报》、《浙江工人日报》等多家媒体也对此进行过专题报道。
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是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推出的一项权威评选活动,旨在“支持学生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发展,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引导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议方式进行。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社会力量举办高校)中,“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名额仅有100个。
(校团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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