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全国人大代表、副校长沈莲清教授在十届四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建议案被国家卫生部采纳
发布日期:2006-11-01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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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卫建函〔2006〕57号文,我校全国人大代表、副校长沈莲清教授在十届四次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新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建议已被国家卫生部采纳。近期沈莲清代表已收到卫生部对此建议案所作的满意答复。
新起草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修订稿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的水质标准,并结合我国生活饮用水水质现状,卫生指标由原35项增加至107项,其中增加的大部分均为有机物和重金属指标。新标准的颁布和实施对于保证我国城市和农村地区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必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卫生部在给沈莲清代表的复函中对沈莲清代表等人要求确保群众真正能喝上“安全水”、“放心水”的紧迫心情以及对国家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学校办公室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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