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清风苑、明月苑食堂荣获2006年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
发布日期:2007-07-13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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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卫生厅浙卫发〔2007〕98号《关于2006年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确认A级和降为B级单位的通知》,我校清风苑、明月苑食堂继2005年度荣获省卫生厅确认的首批食品卫生A级单位后,再次被确认为2006年度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
7月9日至11日在浙大玉泉校区邵逸夫科技馆举行的杭州市集体食堂“五常法”管理知识培训班上,杭州市卫生监督所向我校清风苑、明月苑食堂颁发了由省卫生厅授予的食品卫生量化分级A级单位铜牌。
(后勤公司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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