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邹健老师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7-09-13   字体:

根据《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中小学优秀班主任和高校优秀辅导员等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法学院邹健老师被授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学生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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