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卫生所被授予“规范药房”称号并评为先进集体
发布日期:2008-02-19 字体: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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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范药房建设,保障师生用药安全有效,2007年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在杭高校内设医疗机构开展规范化药房建设试点工作。经过一年的创建和严格考评,有17家高校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我校名列其中,日前被授予“规范药房”称号。同时,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干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对规范化药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5家单位进行表彰,我校卫生所被市局和区局同时评为先进集体。
(总务处卫生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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