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富明同志获“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发布日期:2008-03-05   字体:

为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日前,教育部发出《关于表彰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教监〔2008〕1号),表彰全国教育纪检监察系统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纪委副书记许富明同志被评为“全国教育纪检监察先进个人”。本次评选浙江省共有5名同志名列其中。 (纪检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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