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审计信息》专题全文报道我校财务工作

发布日期:2008-04-29   字体:

3月17日,浙江省审计厅《审计信息》2008年第13期专题全文报道我校的财务工作。原文转载如下: 浙江工商大学以财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学校财务工作 省审计厅于2007年9月对浙江工商大学实施了校长经济责任审计及学校财务收支审计。针对审计提出的相关问题,浙江工商大学积极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同时,我校以此次财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重视财务管理,不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对规范学校财务秩序和加强资产管理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有效地保障了教学、科研、行政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和健康发展。 一、 加强学校内审计工作,实行“阳光收费”,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的教育收费政策规定做好各项收费工作,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合法合规。二是认真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对收费项目、标准及依据等内容通过制作收费公示牌、网络公示等各种方式进行全面公示,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公开接受社会、家长和学生的监督,大力实施阳光收费,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三是由学校统一代办的费用仅限于体检费,在学生自愿的基础上,由学校有关部门统一代办,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学生代表参加招标),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的原则,保证质量,义务服务,让学生从中得到实惠。对教材费、床上用品等也按以上办法操作,由供应商与学生直接结算,按折扣价全部让利给学生。四是加强内审工作,对校内服务性项目的收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清理,做到不该收的坚决不收。近来,先后取消了心理建档费、试读费、卡证工本费、公寓服务费等29个(其中面向学生的是25个)收费项目,减轻了学生负担。 二、 严格科研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该校重视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先后制定了包括纵向课题、横向课题、校级课题、高教课题等各项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对科研项目的合同登记备案、项目立项、经费转出、业务招待费及劳务费的开支比例、经费结余处理等各项关键环节明确了规定,增强科研经费管理的制度化和严肃性,使科研人员在经费使用报销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依,照章办事。通过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堵塞了管理漏洞,提高了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健全学生奖助学管理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该校采取多项举措,不断完善以“奖、贷、助、补、减”为主体的多元化奖、助学体系,减轻学生的缴费压力和经济负担:一是每年按照国家规定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学生奖贷基金和勤工助学基金,用于学生的奖、助学支出,减轻学生上学的经济压力;二是提高学生奖学金的覆盖范围,促进学生提高学习积极性,鼓励优秀学生脱颖而出;三是积极贯彻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加强银校合作,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地缓解了学生的缴费压力;四是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予以适当的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接受教育的权利。此外,学校每年还在新生报到现场开通“绿色通道”,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先报到、后缴费,解决家庭困难学生入学的燃眉之急。(文化教育审计处) (财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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