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被批准成为新增工程硕士培养单位
发布日期:2008-05-2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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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批准新增工程硕士培养单位通知》(学位办[2008]23号),批准我校为新增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培养领域为食品工程。 此次全国共有6所获批为新增单位,其他5所高校分别为:中国人民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温州医学院。 目前,我校共拥有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3种专业学位。 (研究生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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