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顺利完成

来源:宣传部、组织部/供稿  发布日期:2009-11-16   字体:

 
    选好党代表是我校党代会成功召开的前提和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浙商大党〔2009〕44号文件《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精神,校第四次党代会设代表280名。代表选举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各党总(直)支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贯彻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全校28个党总(直)支对代表选举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召开选举大会前,及时传达学校召开第四次党代会的有关精神,学习选举工作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代表条件,选举办法、程序及要求,充分做好选举前的动员工作。在代表选举过程中,各基层党组织能够精心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操作,整体工作进展顺利。最后,经过两轮差额选举,以书面提名推荐和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别产生代表候选人349名和正式代表277名(3个学生代表机动名额空缺)。
 
    此次选出的277名代表结构合理、分布科学,来自全校各条战线,各部门,能够如实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先进性。其中,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4.2%;专职党政管理人员代表占32.5%;离退休老同志代表占4.3%;学生代表占9%。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23.8%。35岁以下的青年代表占19.1%。具有大学以上文化程度的代表占87%。具有高级职称的代表占61.4%。
 
    据悉,本次党代会将首次实行党代表任期制,这也是我们党新时期一项深刻而重大的变革。党代表任期制,就是党代表每届任期与同级党代表大会当届届期相同,在一届党代会的任期内,享有代表资格,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实行党代表任期制,是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各位党代表对自己的当选感到无尚光荣,自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好代表的职责,努力完成自己所肩负的任务,确保我校第四次党代会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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