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我校《浙江工商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浙商大财〔2009〕151号)入选《浙江省治理商业贿赂百佳制度汇编》。该汇编收集了全省各厅局、地市等部门单位有关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优秀制度共100项,其中,省级教育系统入编的单位仅省教育厅和我校两家。
为规范学校招标投标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学校支出管理,保证项目质量,我校早在1995年就开始采取对2万元以上的经费项目实行招投标的做法。1999年以来,我校按照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并多次修订招投标制度,陆续对校内包括基建工程、设备、家具、图书、教材、维修改造、沿街出租房、印刷、粮油副食品等金额在5万元(2005年之前为2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统一纳入招投标管理,有效地防止了采购过程中舞弊行为的发生,为学校节约了数以亿计的资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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