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同意建设先进结构设计与建造等11个浙江省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复函》(浙发改函〔2014〕403号),我校以琚春华教授为主任的“电子商务与商务大数据技术工程实验室”被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实验室,主要合作单位有阿里巴巴集团、浙江大学电子服务研究中心。
“电子商务与商务大数据技术工程实验室”主要围绕电子商务产业升级与技术支持、商务大数据爆发与应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需求与供给等问题,建设平台技术类、大数据技术类、运营与服务技术类、公共服务类四大类研发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多业务跨平台支撑技术、商务大数据分析技术、电商服务优化与协同技术等方面的研究,突破跨域业务可靠协作、大数据表达与挖掘、多维增强交互、运营服务协同等关键技术。
浙江省工程实验室是我校继6个浙江省重点实验室后所获批的另一类型省级实验室。该类型实验室要围绕浙江省产业特色和优势,按照相应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着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等瓶颈问题,促进相关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支撑和推动地方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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