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培训会

来源:党委组织部/供稿  发布日期:2009-11-19   字体:

 
    在校第四次党代会召开前夕,学校于11月17日下午举办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培训会。培训会围绕着“如何认识党代表任期制的意义、党代表如何履职”的主题,分两段进行。首先,由浙江工业大学省部共建办公室主任、发展规划处处长、高教研究所所长陈杰教授作“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改革趋势与思考——一个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大学的视域”的报告;再以各代表团为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和《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四次党代会的通知》(浙商大党[2009]44号)、《浙江工商大学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培训会由校党委副书记孙启明主持,277名新当选的党代表参加会议,参会的还有校领导、处、科级实职干部、处级调研员、团总支书记、组织员等。
 
    陈杰教授在论述中国高等教育发展改革趋势时指出,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是目前中国高等教育的总趋势,提出了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基本思路和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战略重点。在分析地方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视域中的高等教育强国内涵时,陈教授重点解读了三点,并关注了四个新动向。最后他基于浙江工业大学的实践,谈了如何深化改革、推进发展,努力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地方大学的想法,提出了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思路与举措以及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思路与举措。
 
    在各代表团的学习会上,代表们学习了新《党章》,重点学习了第二章的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第十六条;学习了《中共浙江工商大学委员会关于召开第四次党代会的通知》(浙商大党[2009]44号);学习了《浙江工商大学党代会代表任期制实施办法(试行)》(浙商大党[2009]52号)。并就实行党代表任期制的意义与校第四次党代会的任务、党代表的权利、职责与提高自身素质的要求、如何按照12项工作制度履行好代表的责任和做好代表提案征集工作等,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党的十七大提出实行党代表任期制,并写入了党章,这是党的建设中的大事,也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大事,是党中央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内民主发展和完善党代会制度的重要举措,充分保障了党代表经常性参政议事的主体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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