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 2015 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4〕36 号)(附件1)精神,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
二、人事处受理我校教师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的咨询和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条件、工作程序等请参看本通知附件1,并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查询《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5年申报指南》。
三、自 2014 年开始,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访问学者类别项目“留学人员须每3个月向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格式见附件3)。
四、学校鼓励广大教师积极申报国家选派项目。对需交纳学费的入选人员给予学费资助,原则上由学校和个人各承担50%,但学校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万元(应在对方学校出具的邀请函中明确学费数额)。
五、已入选学校“蓝天计划”的教师,如同时入选国家选派项目而不再需要学校提供资助的,在其完成进修任务回国后,学校给予人民币1万元的科研启动费立项资助。
六、材料上报时间:
请于2015年1月12日之前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材料(须从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系统中导出)一式二份,送人事处师资科;(2)单位推荐意见(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同时电子版发送到zjgsdxsz@163.com
附件1-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3-浙江工商大学公派留学人员研修报告表
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 联系人:李明君 联系电话:28877275
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