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关于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浙人社发〔2014〕112号)精神,做好企业博士后招收需求与高校青年博士教师的信息对接工作,省人力社保厅日前开通了“浙江省博士后人才招收信息集中发布平台”(www.zjhwrc.com/pdpp),动态更新发布企业博士后工作政策和全省设站单位(企业)的博士后招收信息。
学校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在“产学研”结合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对于我校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专任教师,除了享受该《意见》(附件1)中所列待遇外,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还可纳入学校“大地计划”,并按照《浙江工商大学“大地计划”实施办法》(浙商大人〔2013〕368号)的相关规定给予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实践资助和交通补贴。
该项工作常年开展,请学校青年博士教师保持关注,积极联系,主动对接。
人事处师资科(综合楼1032) 联系人:张书元 电话:28877275
附件1:关于鼓励高校青年博士教师到企业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意见
人事处
201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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