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2009年度引进人才申购专项经济适用住房的通知》(杭人才〔2009〕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我校第二批申购人员的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教职工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校纪检办、人事处、总务处反映申购人员中存在的问题。
2、公示时间:2009年6月1日—2009年6月7日,共7天。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人事处:28877288
总务处:28877187
纪检办:28877063
4、申购人员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待公示结束后向杭州市人事局上报审核,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人事处、总务处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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