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8号台风(莫拉克)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日期:2009-08-07   字体:

校内各部门:
    8月6日,浙江省教育厅向省内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和各高等学校下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第8号台风(莫拉克)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切实做好第8号台风(莫拉克)防御工作,现予以转发。请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党委、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八月七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
第8号台风(莫拉克)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据省气象台报告,今年第8号热带风暴“莫拉克”已加强为台风,可能于7日后期到8日向浙闽沿海靠近并在这一带沿海登陆。受其影响,6日起我省沿海海面风力有7-9级,并逐渐增强到8-10级,阵风11-13级,7-9日是“莫拉克”影响我省的主要时段,我省将有一次明显的强降水和大风天气过程,可能对我省沿海海面和沿海地区造成影响。为切实做好防御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莫拉克防御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关注此次台风的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本地学校防台形势,掌握雨情、水情和可能带来的危害,进一步落实防台预案,及时提出应对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地各校要将师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停止一切暑期学生集体活动,台风期间幼儿园暑期困难班暂停。对因各种原因滞留在学校的学生,要周密组织、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安全。同时针对暑期学生外出旅游较多的实际,加强与学生及家长的联系,提醒和教育学生做好台风影响期间的安全防范。
    三、要对危旧校舍和在建工程加强检查并做好加固。各地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要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校舍安全检查,对破旧校舍要逐幢检查,该加固的要立即进行加固,该转移的要及时转移,严防人员和财产损失。对在建工程和维护工程工地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做好吊塔、手脚架的加固、建筑材料的转移和人员的疏散工作,绝不允许冒险施工。
    四、对可能出现泥石流、内涝、洪水、山体滑坡等次生灾害的学校,要按照“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及时转移所有校内人员。低洼地区学校要及时转移校内贵重财产。
五、加强值班,组织好校园安全巡查。台风期间,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要坚守抗台救灾第一线,进一步充实值班力量。要保证台风影响期间的信息畅通,及时上报灾情和突发性事件等信息。
 
 
 
浙江省教育厅
二○○九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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