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我校2010年度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主要面向一、二年级本科学生申报。
2、每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创新项目(已主持和参与2009年度学生创新项目的同学原则上不得再申报)。
二、具体步骤及要求
1、学院制订2010年度院级创新活动实施计划,提出2010年度院级创新项目的评审要求及标准。
2、各学院必须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组织学生和指导教师认真学习《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学分实施办法》(浙商大教〔2007〕184号)文件及教务处通知精神,并向学生说明申报的要求和流程。
3、学生选定创新项目并填写创新项目申请书。各项目组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总人数不超过5人。为了保证创新项目的顺利进行,每个创新项目原则上需有1-2位指导教师,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学院审核。校级创新项目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职称(含)以上技术职务,省级创新项目指导教师应有副高(含)以上技术职称。指导教师应参与项目组制订方案,指导学生自主开展创新活动,定期记录指导内容,填写导师指导卡。学院可在专项划拨经费中给予指导教师一定的指导费。
4、各学院创新活动领导小组应认真组织创新项目的初审工作,确定2010年院级创新项目,并形成立项文件,同时推荐校级创新项目(申报校级创新项目数一般不超过本学院一、二年级在校生总人数的20%)。
5、学校将在本学期公布2010年度校级学生创新项目的立项名单,2010年校级创新项目结题时间为2011年10月。
6、各学院于5月7日前将本学院2010年度创新活动实施计划、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院级创新项目立项文件及推荐为校级创新项目名单汇总表等材料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
7、各学院要做好2007、2008年度学生创新成果的收集工作(创新成果包括与创新项目有关的论文、作品、专利、软件及获校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送教务处备案,送交的创新成果将作为各学院量化考核加分及增加校级创新立项数目的依据。
以上纸质材料报送实践教学管理科冯老师,联系电话:28877221,电子文档发送:Fxy@mail.zjgsu.edu.cn.。
教务处
附件:
1、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项目申请书
2、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项目导师指导卡
3、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创新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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