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0-04-02 字体:大 中 小
学校各部门、各位相关教职工:
由于国家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政策的变化,学校上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发生调整,故我校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也发生相应的调整。从2010年4月起,我校参加养老保险的教职工的个人缴费部分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在工资中扣除,请各位教职工相互告知。
联系人:人事处劳动工资科 王洪华 28877278
人 事 处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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