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0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即将办理,请各位同学以班级为单位分别将《大学生医疗证历本》和《杭州市基本医疗证历本》的封面页收齐后,在学校规定的办理离校手续时间内到卫生所保健室(钱江湾生活区综合楼217室)办理。若有遗失,请本人出具遗失说明并由学院学办加盖公章。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9]10号《在杭高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第八条:学生学籍注销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大学生城居医保”注销手续。办理离校手续后,毕业生“大学生城居医保”将同时停止使用。
总务处卫生所
201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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