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大开学第一课:党委书记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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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陈柳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为题,为马克思主义学院90名研究生讲授“开学第一课”。他期望同学们有“明法笃行”的自觉和为国求学的使命。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课上,陈柳裕详细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核心要义和逻辑体系,围绕四个方面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十一个坚持”进行了系统讲解,并带领学生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核心话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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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全面依法治国?陈柳裕说,这个问题首先回答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是什么,继而回答了为什么要实现这样的目标。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就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这样的目标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

陈柳裕告诉学生,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内和国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与领导力量、根本宗旨、方向道路、首要任务、工作布局等方面息息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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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上,让学生听得津津有味的还有中国法治道路的认同、自信和信仰。“首先要让自己认知法律,理解法律内涵,才能真正做到信仰和运用。”陈柳裕说,还要挖掘自身的“底气”和“自信”,因为法治中国的建设需要每一个青年将自己的法治梦想落实为踏踏实实的法治践行。

接着他又举了个列子,“弗朗西丝·培根在就任大法官期间因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受赂被审判,他深谙英国法律,也认同英国的法治建设,但是最终还是触犯法律,因为他缺失对法律的信仰,没有对法治的敬畏和崇尚之心。”陈柳裕说,这个案例也提示我们,坚定的信念,既建立认同的基础上,也建立在自信的基础上,更建立在信仰的基础之上。

通过“开学第一课”的洗礼熏陶,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种子播撒到了学生的心田,启迪他们带着思考投入到专业学习之中。浙江工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一学生朱佳莉表示:“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陈书记的‘开学第一课’让我对‘十一个坚持’有了深入生动的理解,更激励我们练就扎实专业基本功,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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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不久,学校就通过讲座形式给师生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名财经类院校的教师,郭老师表示,通过这堂课让她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深化了对法治的认识,也让她对未来的规划更加明确。

据悉,浙江工商大学的通识课《习近平法治思想》非常抢手,为了满足学生的需求,采用“大班授课”的教学方式打破常规开设800人的大课堂。不到三年,上课人次超2000人。尤其受人文、法学和金融类学生的喜爱。从2019年起,浙江工商大学还面向全校本科生开设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通识课,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深度、精准融入课程,切实增强教学的整体感、层次感和亲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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