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是浙江省国民经济的中流砥柱,浙商为浙江、为中国乃至为世界创造了巨大的物质和精神财富。202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45周年,是浙江省决策部署“八八战略”20周年,也是浙商博物馆开馆十周年。十年来浙商博物馆围绕打造“天下浙商的精神家园和展示窗口”的总体定位,秉持“财富为表、精神为本、文化为魂”的理念,全方位呈现“实业为本、产业报国”的浙商风采。
十周年,再出发。为更好弘扬浙商精神,传播浙商文化,讲好浙商故事,浙商博物馆将以文创作品推动浙商文化融入生活,以动漫形象助力浙商精神广泛传播,以展览方式呈现浙商文创设计成果,并支持优质资源对接与文创产品合作研发推广,助力浙商事业与文化创意产业健康发展。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浙江省工商联、浙江省侨联、浙江省社科联、浙江工商大学
主办单位: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征集,机构组织或个人不限。欢迎动漫企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博物馆等组织参赛。
四、征集内容
(一)浙商博物馆馆徽(LOGO)
1、浙商博物馆(LOGO)图形设计。
2、“浙商博物馆”(ZHEJIANG MERCHANTS MUSEUM)的中英文标准字及标准色设计。
(二)浙商博物馆IP形象设计
1、围绕四千精神、浙商文化,结合个人艺术风格,创作浙商博物馆动漫IP形象。
2、IP形象具有很强可塑性、创造性,可以根据需要设计不同表情、姿势、动作,使之更生动。
3、IP形象造型简洁,有活泼可爱的魅力,形象应适合动画、flash创作;应方便印刷及制作公仔、模型、礼品等周边展示产品。
(三)浙商博物馆系列文创产品设计
1、文创产品设计不少于10件。
2、数实融合,围绕浙商企业、浙商产品、浙商人物进行文创产品设计,产品不限实物,包含数字文创(游戏、动漫、数字人、连环画等)。
注:可选其中一项创作投稿;创作手法不限,作品成果以设计图呈现。
五、奖项设置
1、系列文创产品金奖1名,奖金15000元,颁发证书;
2、IP形象设计金奖1名,奖金10000元,颁发证书;
3、馆徽(LOGO)金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
4、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注:奖金为税前金额。
六、评审办法
邀请专家对所有来稿进行评审,并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其中作品对浙商文化的呈现占40%(特色鲜明,具有文化内涵),作品对科技创新的应用占30%(具有新颖性,创造力),商业价值占30%(具有可实现性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应征作品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告,并在浙商博物馆展出。
七、作品规范
1、作品文件格式为JPG,RGB色彩、A4尺寸、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手绘作品应附上手稿的电子版扫描件。如作品成功入选,应征者需要提供包含但不限AI/PSD/CDR/3Dmax/Sketchup等矢量原始设计图。主视觉设计作品应方便拓展成其他尺寸比如横长条banner尺寸、PPT素材等。整体氛围营造需从多角度进行呈现,能清晰表达设计的整体效果,标注作品尺寸、材质等细节。
2、IP设计需要设计1-3个形象原型,为其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图片格式为JPG,横版A4大小版式,分辨率300dpi,单张图稿大小不超过20M。
八、作品提交
所有参赛者请将《浙商博物馆IP形象及系列文创产品设计》(详见附件一)纸质报名表(签字或盖章)扫描件,Word版报名表,设计图纸的电子版,设计说明,原创作品承诺书等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件标题注明“作品名称+参赛者姓名+手机号码”。
投稿邮箱:578355695@qq.com。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点整
九、特别声明
(一)提交的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无不良引申含义或容易引起歧义的部分,因作品本身造成的争议由参赛者负责。不得与其他标志标识雷同,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未在国家商标局注册过,未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设计专利等。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因标识相同或者类似引起诉讼或无法进行商标注册,均由参赛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二)参赛作品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作品因重复投稿发生的法律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三)对于获得金奖的参赛作品,作者有义务根据征集单位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四)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拥有获奖作品的全部知识产权,对获奖作品有使用权和修改权。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应征作品一律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2、应征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应征作品。
3、组委会保留因作品质量原因,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4、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最终解释权归浙江工商大学浙商博物馆所有,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补充。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8768195107
联系邮箱:57835569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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