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钱塘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暨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交流会在浙江杭州举行。本次研讨会以“法典引领 流域共治”为主题,由浙江工商大学、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海洋环境法专业委员会、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来自全国高校、科研机构和实务部门的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法治路径探索。
浙江工商大学校长王永贵,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开宇,杭州市钱塘区党工委副书记、区委副书记钟建利,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军斌,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田心则出席并致辞。开幕式由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袁金祥主持。
王永贵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部署,对生态环境法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绿色低碳转型背景下,加强生态环境法治研究、完善生态环境法治制度体系,意义重大。钱塘江既是浙江母亲河,又是长三角重要生态屏障,浙江持续推进钱塘江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成效显著。为此,举办首届钱塘生态环境法治研讨会,以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的法治路径为主题,汇聚专家学者领导,围绕跨区域流域治理法治前沿问题深入研讨。期待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为破解流域治理司法难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新方案,为美丽浙江、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法学智慧和法治力量。
发言环节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宋杰主持,浙江工商大学特聘教授徐祥民、浙江大学钭晓东教授、杭州师范大学余钊飞教授和西南政法大学何江副教授作主题发言。来自富阳法院、洞头检察院、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中国电建华东院等单位的代表分别就流域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协同立法困境与出路、流域共保联盟实践、替代性生态修复等议题作交流发言。
当日下午还举行了新安江—千岛湖流域司法协作交流会。协作签约仪式上,杭州、宣城、黄山中院共同签署清凉峰司法协作机制。
浙皖八家中院联合发布《关于共同推进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协同保护的司法宣言》,标志着跨省流域司法协作迈入新阶段。同时,会议还举行了生态技术调查官聘任仪式。
在专题交流中,来自休宁、歙县、富阳、桐庐等地法院院长分别围绕恢复性司法、跨省协同护源、破产审判与生态保护、古村法官等特色实践作经验分享。上海三中院、南京中院、杭州检察院等单位代表就流域一体化司法保护的上海实践、环资审判专业化机制、生态检察杭州模式等议题进行交流。
最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钱建军作闭幕总结,他指出本次研讨会成果丰硕,进一步凝聚了钱塘江流域生态环境法治保护的共识,为深化跨区域司法协作、推动流域共治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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