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新生杯”游泳比赛的通知

来源:体工部  字体:

各学院及研究生院:

为促进和提高学生的游泳技术水平,丰富校园体育文化,经体育运动委员会统筹安排决定于9月28日举办2019年“新生杯”游泳比赛,具体报名详见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比赛时间:2019年9月28日下午2:30

比赛地点:下沙校区体育中心游泳馆(各组别具体比赛时间另行通知)

运动员试水安排:9月28日12:30-13:30(管理人员核对报名名单及有效证件后方可入场)

二、比赛项目

1.学生男子组:25m蛙泳 25m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2.学生女子组:25m蛙泳 25m自由泳 50米蛙泳 50米自由泳

三、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资格

2019级新生以所在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为浙江工商大学在校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除校游泳队队员)。

(二)报名人数及相关规定

1.学生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名。

2.电子报名表发至邮箱769620959@qq.com。

3.每人限报2项。

4.每单位报名学生数不超过20人。

5.运动员泳具自备。

6.参赛选手应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游泳比赛项目,凡有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病和其他传染病等严禁参赛。

四、竞赛方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本次比赛采用水下蹬壁式出发方式。

3.蛙泳比赛过程中动作周期必须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的顺序完成,到达终点时两手应平行同时触池壁,否则以犯规取消该次成绩处理。

4.自由泳比赛转身和到达终点时,运动员身体有效部位必须触池壁。

五、录取名次和奖励方法

比赛不设预决赛,一次完成,按用时多少顺序排列名次;各项目组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给予一定奖励和颁发荣誉证书;报名人数少于8人组别则按递减1名录取名次(如报名7人取前6名,以此类推)。

六、报名时间

以学院为单位报名,报名截止:9月25日24:00。

七、比赛纪律与注意事项

1.各单位必须按竞赛规程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后不得再报和改动项目。  

2.请各参赛运动员携带学生证于9月28日下午14:00前至体育中心一楼游泳馆检录处进行检录。未提供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人员一律取消比赛资格,检录二次不到者为自动弃权。检录后由裁判员带进比赛场,比赛结束由裁判员带出比赛场。

3.比赛中冒名顶替,一经查出,取消参赛资格。

4.运动员对裁判员有不同意见,只能通过本单位领队向大会仲裁委员会反映,不得在比赛中纠缠裁判员。凡不服从大会裁判者,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已取名次。

5.在比赛中发生问题,应立即向总裁判长和组委会提出,对预赛中发生的问题,须在成绩公布后30分钟以内向总裁判长和组委会提出,在问题解决之前,运动员应按原规定参加比赛。

6.入池前必须淋浴,过浸脚池,以清洁皮肤和适应水温的刺激。

7.入池必须穿戴泳衣裤、泳帽、泳镜并做好赛前的热身活动。

8.运动员应在裁判员的安排和引导下有序进行,严禁私自下水和跳水。

9.禁止在泳池内推搡、按压、打闹、追逐、跳水、潜水、奔跑等行为。

10.禁止携带食物进入游泳馆(包括口香糖),不得在泳池内擦拭、吐痰及其他不卫生的行为。

11.各代表队注意保管好自身的物品,以免丢失。

12.严格遵守学校游泳馆的规章制度和大会对本次比赛的纪律要求,共同维护泳池内的秩序和安全,扰乱赛场秩序人员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13.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八、报名联系人

吕鑫浩 18167118928

董雅妮 19858192827

体育运动委员会

体育工作部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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